为幼有所育“保”驾护航
来源:网络 发表日期:2018-7-20 15:46:49 浏览量:5818次
文章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办好学前教育”,这为我国学前教育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重点任务。《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为办好学前教育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其中一大亮点是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学...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要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要“办好学前教育”,这为我国学前教育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重点任务。《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印发,为办好学前教育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其中一大亮点是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保障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学前教育内涵提升
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提出了改进思路和举措,明确提出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师管理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热爱儿童、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一是要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强化师德考查。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是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各地要按照国家标准明确各类幼儿园职工配置要求,制定执行办法,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求。企事业单位、集体、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师。采用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
三是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编制内外教师同工同酬。完善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教师待遇补助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四是要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层次教师的数量和比例,合理扩大培养规模。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体系,继续实行幼儿园教师、园长、教研员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扩大实施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加大面向农村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力度。
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学前教育优先发展
加大投入是我国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健全教育投入机制是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现代化的基础性改革。由于底子薄、欠账多,我国学前教育经费投入仍然难以满足幼儿园快速发展的需要。为此,《意见》指出要健全教育投入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学前教育优先发展。
一是完善财政投入机制。依法落实各级政府学前教育支出责任,健全学前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各地要出台幼儿园生均拨款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健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使用,要向老少边穷岛地区倾斜,向学前教育倾斜。
二是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的特点,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也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资助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积极营造社会力量放心举办学前教育、愿意持续投入学前教育的环境和氛围。
三是完善学生资助体系。要免除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保育教育费。对贫困、民族、边疆地区及革命老区的学前教育阶段儿童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逐步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营养健康状况。鼓励各地完善政策和保障机制,积极启动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学前三年免费教育。
做好组织实施,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
由于《学前教育法》的缺失,我国学前教育一直处在“无法可依”的现实困境之中,使得学前教育许多改革措施难以有效落实。对此,《意见》提出要完善教育立法和实施机制,健全教育评价督导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改革举措有谋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成效。
一是加快学前教育立法。推进学前教育立法进程,解决影响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带有根本性的深层次问题,在法律层面对学前教育的性质、政府职责、投入体制、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师资队伍建设、资源配置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提升学前教育法制化水平,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健全监管督导机制。要建立健全幼儿园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完善的学前教育评估督导体系。要改进评估督导方法,建立健全地方各级学前教育督导机构,加强对幼儿园规范办学的督导,全面提升评估督导水平。建立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制度,健全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定期发布督导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结果运用。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各地区各部门要健全教育改革的试点、容错、督查、推广机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要按照《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分工,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